星期五, 8月 21, 2009

台灣不重視解決方案嗎?

大約是一個月前,我特別注意了一下美國健保改革案。在新聞中發現,這個健保案居然有幾萬頁的建議書,佔滿了整個眾議院商務委員會的會議室,然後個別眾議員連署提出的新建議書還在湧進來。這一天,是商務委員會達成決議,要把健保改革法案送到眾議院程序委員會的當天。

看到這些法案建議書,我實在很懷疑,這麼多的文件,眾議員們怎麼看得完?只有一種可能,眾議員有眾多的助理與幕僚,負責將數萬頁的建議書,整理出幾個綱要,讓眾議員決定到底要支持哪一方。萬一法案需要協商,眾議員才知道要堅持哪些條款,哪些可以妥協,用來交換條件。

相較之下,在台灣,沒有見過這種陣仗。就以現在救災方案好了,行政院有幕僚群可以擬出個幾百頁的救災行動計畫草案嗎?而且還要做備案,做摘要,讓主管可以提綱挈領與立法委員周旋。因為媒體沒有採訪到,所以我暫時假設,沒有這份計畫存在。

我個人有個感受,台灣的民意代表與官員之不專業,就在於人人習慣於口水戰。依照我個人的意見,行政官員直接丟出解決方案草案就是了。因為台灣人不習慣看解決方案,如果一次給他個幾百頁,民意代表會乖乖閉嘴的。因為代表們多半只知道罵人,一方面累積相罵本,選舉可以用。另一方面如果對方先道歉,那麼勝負已決,對於爭論問題的解決方案,可以說一點概念也沒有。

事實上只要扯上政府施政,通常牽涉到各方利益得失,不能像研究生寫論文摘要一樣,做個22張powerpoint就能理解內情。這時候作屬下或幕僚,若能為上面著想,準備個幾萬字的解決方案,丟到議員桌上,主管拿著摘要,還可以跟議員討價還價,甚至指出議員不用功,連計畫都沒看。主管也要用功,先知道摘要不可能涵蓋所有的利弊,有可能出錯,要準備好一旦被突襲時,如何應對才會圓滿。

做出有可行性的行動計畫,不是一天兩天可以精通的,這也是需要行政歷練的地方。主管本身沒有辨認好壞的能力,自然不可能任用到有才華的幕僚或助理,這是台灣的根本問題。至少我是這麼想的。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