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, 6月 12, 2007

你的薪水變佣金了嗎?

報紙有一條新聞,大概沒人有感覺。沒有討論是不應該的,因為這個地方要瘋狂,一定要先發生瘋狂的事情作為引子。
這是引子:「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1日初審通過所得稅法第11條修正案,將未領底薪,「純領佣金」的保險業務員納入執行業務所得範圍」
這是結果:「非僱用關係之保險員佣金收入將由薪資所得改列執行業務所得,依法可扣抵26%的費用」
潛在影響是,這裡多了一個勞動基準法管不到的地方,叫做無底薪的,非雇用關係的保險員。也就是說,接著的發展,經營企業的負責人聽好,如果想要避開稅法跟人事開支的紛擾,想辦法把你的公司體制,改為「無底薪」「非雇用關係」的勞動契約。
詳細的情形有待進一步研究法律,但是我以為這個是台灣未來修訂勞動基準法以前,提供雇主最佳的法律保護,如何透過「勞動關係雇用契約」,讓公司人事型態轉變為「無底薪」「無雇用關係」,最早研發出來的法律事務所,或是會計師事務所,會賺到最多的錢。
接著,引進這個制度的公司,即使秘而不宣,等到第二年公布財報時,我們一發現人事開支大幅下降,就可以知道這家公司改造成功,是下一個幾年(政府修法前)的大贏家,成為這家公司的股東,會獲得最大的利潤。
不要想去阻止,這是潮流,公司經營者要為股東權益負責,這個趨勢不會改變。身為金融市場的交易者,要想辦法從上述狀況,獲得最大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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