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社會發生不公不義的事情,你覺得有人被不當對待,你可以怎麼做?
重點就在於,你打算怎麼做?
行動,才叫做「行俠仗義」。
古代的俠客,仗著自己功夫高,打人痛,直接對不公不義的對方施暴:或者是打倒賣豬肉的屠夫,也許是以一敵多直接挑了對方幫派老巢,贏得「大俠」稱號。所謂「俠以武犯禁」,做的就是這一回事。如果真的是對付幫派,官家也樂得旁觀,事過境遷,再來貼張無關緊要的海捕文書,反正誰會去抓個大俠起來關?
現代社會不容許「俠義」這回事,但不代表你不能伸張正義。這幾年科技發達,不論是各種攝影機,錄音機,隱密式麥克風,長鏡頭,夜間用紅外線,應有盡有,總而言之就是協助蒐證,然後找有法律專長的網友代為出頭,寫訴狀,寫告發狀,或是送到地方法院找檢察官協助自訴。如果你蒐證齊全,檢察官省了多少事,法官也是直接照抄起訴書,樂得輕鬆。
真正問題在於你心裡的正義感,尺度有多少?願意跳出來「行俠」嗎?
星期二, 7月 21, 2009
廉價的滿嘴跑正義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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